闲散周末- []
周末日日早睡,天天自然醒了才起。洗衣买菜做饭之余,想起来好像该剪剪头发了,最近很多人跟我提这个事。其实是最近懒了,没有把辫子编起来,随便一绑自然看起来很长。溜达到家门口的一家店,剪发八块,去得早没什么人。洗头的小姑娘很好,洗完被指派了一个理发师,这位同志手太重了,头发被扯得很疼。问他能不能教我怎么盘头发,天热的时候盘着会凉快些,这位居然翻了个白眼说:“我不会,我们店里也没人会。”好吧,我还是上网找图自学吧。剪完头发拐去药店买了瓶眼药水,再去银行打了下交易清单,居然碰见了一位同事。她男友终于发出电回来了!
回家后无所事事地东摸摸西摸摸,看着散落在房间各个角落的专业书,一点收拾的欲望都没有。翻了翻床头柜上堆着的书,时时发出“原来这本书在这里”的惊叹。然后就是Friends,百看不厌,想起来就看一集,虽然知道伤光驱,但是光驱要是不用,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呢?家里的小黑中居然有不少音乐,一直没听,便开到最大声听了两天。周六晚上和L交流了一下近况,发现大家都是劳碌命,闲着就骨头痒,不约而同给自己安排了一堆新计划,颇有些重合的,可以异地同步执行,互相督促。
和L说做完计划才发现原来上班已经成了最不重要的一件事,但每天上班还是很有必要的,因为可以换银子。想看有意思的书,想去有意思的地方,想和有意思的人闲扯,时间真是不够用啊!
春节时看了村上春树关于跑步的那本书,译者不是著名的林少华,而叫施小炜,译文读来感觉很好,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翻翻。书里有不少村上的照片,容貌绝非很多人想象中的小资青年,而是朴实中年。以文取人和以貌取人一样,非常不靠谱。林译的村上作品只读过《挪威的森林》,还是在很久以前,大概是青春前期吧,可能时机不合,因此完全没有和村上迷们类似的感觉。某同事(她应该去译林的发行部工作,读过的外国文学作品是我认识的人里之最,在我们这里搞发行真是太屈才了)力荐了一本《远方的大鼓声》,好像是村上所有在大陆出版的书中最鲜为人知的一本。译者是个台湾人,台译很多时候非常出色,这本还没看完,看完再说。村上前一阵在耶路撒冷领了个什么奖,彼时的一番演讲辞不错,推荐一读。
龙应台女士有两个混血儿子,老大极帅,老二不详。龙女士和老大安德烈合作了一本书信集,唤作《亲爱的安德烈》。我垂涎安同学久矣,去年搞到一本港版喜不自胜,这两天又读了一遍,边读边反思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干嘛去了。安德烈在前言里说有时候觉得自己比龙女士写得好,确实,我很赞同。想搞搞不到的同学有福了,人民文学出版社已经引进出版了这本书,内容上不知有没有差异,反正价格是便宜了很多,即便舍不得银子也可以轻易在书店翻阅了。书呢,要是能弄到,还是抓在手里读着踏实,尽量避免在电脑上看。说回龙应台。以前见过有网人提及龙女士时称“龙应台先生若何若何”,被某小朋友跟帖鄙视:“龙应台明明是女的,怎么能叫‘先生’?!”相信很多人看了跟帖,都和我一样流着汗飘过了。
Daisy姑娘寄放在我这里的儿童版英文圣经自今年元旦起基本日日读一篇,很有意思。三个多月读下来,发现上帝其实比凡人还凡人,时不时耍耍孩子脾气,让我哭笑不得。今后要加快速度了,得赶在Daisy姑娘南下前读完,好物归正主。配合着英文儿童版,也顺便同步读着YZ送的中文版,看到不少她当年在花家地小屋里给我传道时提及的“神迹”。《圣经》我其实更愿意当背景资料看,作为一种知识储备。毕竟对于目前的我来说,它还算不上宗教作品,所译成的中文也很难让我认为它是一部文学作品。
英文要是用来考试,一次就可以彻底倒足胃口。若是拿来看书,便非常有趣。要说喜欢,并非完全是英文的缘故,原版书的作用更大些。装帧精美,排版舒服,字体宜人,轻便易携,任谁都会喜欢的吧?这样的书,摸着就觉得高兴,更别提看了,即使有字不认识需要翻字典也乐在其中。大陆的书,做得好看的是真好看,做得难看的是真难看。难看的书,还要怪读者不买,实在是无理取闹。只要有美,我还是愿意付出银子的。我其实经常不管内容,仅冲一个有感觉的封面就贱兮兮地买下书来,再得意很久。
进入三月,住在附近的同事老师常和我说起玄武湖的美景,问我到底打算什么时候恢复骑车。我因诸多因素一拖再拖,终于决定从今天开始。不过不是骑车,而是走路。九点才上班,依旧可以早起,然后穿湖而过,看看如云的樱花。数码相机可以随身带着,边走边拍。尼康相机的新电池搞到了,需要做一个计划,买一点胶卷(希望黑白胶卷依旧那么便宜),然后自己学起来。
一个人读书听歌时,很容易就走神了,不论白天还是黑夜,都会东想西想。很多事情反复想,有越想越明白的时候,也有越想越糊涂的时候。双子的同学俩脑袋,自己纠结起来还真是不好应付。曾和一个小朋友郑重约定做对方的树洞,终生生效。有意思的是,立约之后,该小朋友从来没有使用过我这个树洞。也没有树洞追着人八卦的,所以等着人家随时来坐坐就好了。想想我一直是个比较被动的人,归根结底还是个懒人,懒得主动做些什么。关于所谓的安全感,最近一直在思索,很有意思。其实想想自己也很有必要找个树洞,未必是某个特定的人,但是想法什么的一定要有个出口,毕竟单凭一己之力是很难像回收站一样“哗”一下清空的。
这两天从头想一想,我活到现在真是诸事顺利。即使有未遂的,也不是最为重要的事。我比较看重的部分和身边的好些人比已经非常完美了。小时候这个状态很好,现在这个状态就不好了,30岁前老顺,30岁以后如果不顺便极为麻烦。就我个人的经验,但凡糟糕的事情,一定要早点经历。就像跟头,栽得越早越好。晚了,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了,直接被打倒。
闲下来扯掉墙上这半年的时间表,看到半年前被我肢解的任务已经一点点完成,小有成就感。开始考虑今年的计划。除了继续去年年度携娘旅游(我爹懒得参与,那就算了,不强迫)的计划外,还想策划几个家庭节目。我早就说家里有俩孩子最好了,一个人只能自己绞尽脑汁,两个人就可以集思广益。比如找个地方学学厨艺,然后回家时做点菜,毕竟吃了父母二十多年。再比如巧立名目,吃遍南京,近来发现南京还是蛮多好吃的的。我现在对北京的吃食比对南京了解多了,值得批评。上次在云南,尤其是昆明,吃饭的时候去的都是不错的地方,我娘吃得很来劲。还比如多拍父母的马屁,尤其在物质方面有所体现还是非常重要的。遥想去年发了年中奖,我很得意地去中国银行兑了崭新的百元大钞们扛回家,晚饭后拉了父母到客厅,豪爽地说:“你们要多少?”我爹问了一下总额,说:“我不要了。”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年中奖和人家月工资差不多,直接被鄙视了。我娘扭扭捏捏地说:“不要了吧?”我爹替她拍板:“你就拿两千嘛!”我娘就拿了,还不忘嘱咐一句:“剩下的你自己存起来啊!”今年我娘生日,我突发奇想买了个兰蔻的口红给她。要知道小时候她企图涂口红上班时还征求过我的意见,我直接否决,说:“涂了口红像妖怪!”这年头,我这么固执的家伙居然也转变观念了!我娘对口红的颜色很满意,我自己虽然不化妆,但是对这些东西还是有粗浅的认识的。瞅着我娘比上次得我两千块钱还高兴,人啊,真是太好哄了。
趁着现在父母有钱有闲又健康,能玩能吃都是非常好的事情。以后如果有必要,我也很乐意硬着头皮陪逛商场,毕竟这样物质和精神能够同时满足的事情不算多。少时我是极度鄙视金钱的,直到自己正经挣钱了才发现有钱的好处。只有财务自由了,才有望获得真正的自由。花钱也是有学问的,花完愉悦身心才算花对了地方。日子还长,慢慢摸索吧,这些小事研究起来也是非常有乐趣的。

